蓝雨_蓝s尾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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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s尾巴 (第1/1页)

    我哥有个印着红白灯塔的笔记本,里面写着他的两个愿望。

    第一个是能有属于自己的房间,第二个是能把蓝雨扔掉。

    我叫蓝雨。

    我哥叫蓝何。

    我们是从同一个肚子里生出来的亲兄弟。

    我知道偷看是不对的,不过我哥对我放松了警惕。

    我哥以为我看不懂。

    因为我是个弱智。

    从我能够记事起,我见得最多的就是医院里穿白大褂的那个医生,他是个谢顶的中年男人。

    每次我去,他都让我躺在一张硬床上,用各种刺白的光线对着我的脑袋来回扫描。

    最后得出结果:我是个智商只有73的孩子,无法集中注意力。

    从此我丧失上学读书的任何机会。

    那时我爸我妈都是蓉城钢厂的职工,一家四口能在那栋老楼里分到两室一厅。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妈是有幸参加过高考的女文青,却被父亲撕毁入学通知书,安排她和只有小学学历的我爸结婚生子。

    幸好我哥遗传了我妈的优秀基因,从小就聪明,任何东西不过三遍便能学会。

    我小我哥两岁,他天生对我有吸引力。

    于是我缠着我哥教我汉字拼音和加减法,晚上挨着我哥睡觉,半夜偷偷在被窝里撒尿。

    我哥从来没有打过我,每次都把我抱进浴盆里洗小鸡鸡。

    我的内裤换不过来,我哥就拿他的给我穿。

    夏季最热的三伏天,我从衣柜里翻出我哥的一件黑色毛衣,胡乱套在头上后拽不下来,索性靠着柜壁睡午觉。

    等我哥找到我,我的头发和身体都变得湿漉漉的,像只落水的小耗子。

    将我收拾干净,我哥从书包里摸出一颗圆青的苹果,洗好放进我手里。

    我哥长得好看,又有礼貌,很招人喜欢。学校里总有女孩子往他抽屉里塞糖塞苹果,每次都会落进我的肚子里。

    “阿雨,”我哥摸我的脑袋,“我们要做个约定。”

    “以后哥哥叫你,你都要说‘我听到了’。哥哥跟你说话,你也要说‘我知道了’。”

    我哥的每一句话我都听了记在心里。

    于是我说:“我知道了,哥哥。”

    “阿雨乖。”我哥舔了舔我沾着苹果汁的嘴唇。

    我哥漂亮的奖状贴满了客厅里的两面墙,我觉得他是这个世界最聪明的人。

    我随即学着我哥的动作,将他的口水全都舔了咽下去,妄图变得像他一样聪明。

    秋天,我哥升进高中,我每天只能在晚上见他一面。

    我想不通,哭着问他是不是讨厌我,不想见到我,所以才会那么晚回家。

    我哥给我擦眼泪,发现怎么也止不住,便将我抱在怀里哭到消停。

    “哥哥没有讨厌阿雨,哥哥要带阿雨远走高飞。”我哥的声音温柔,说完将我脸上的眼泪舔得一干二净。

    我不明白“远走高飞”是什么意思,总之我哥没有讨厌我,我就高兴。

    我爸和我妈似乎不高兴,无数个灰暗色的深夜,他们总将家里仅有的锅碗瓢盆摔得四分五裂。

    我蜷在我哥温暖的怀抱里,懵懵懂懂地问他爸爸mama在干什么。

    “他们做的所有事,都和我们没关系。”我哥很喜欢亲吻我的额头。

    我蹭一蹭我哥的鼻尖,告诉他:“我知道了,哥哥。”

    铺天盖地的争吵和殴打持续了大半年,同年冬天,在我哥刚过完生日的那个清晨,我看见我妈头发蓬乱,拎着一个破旧的行李箱开了门头也不回地离开。

    我记得我追到楼梯口,远远地叫过她一声。

    我妈稍微停步,几秒后继续向前走。

    自此我再也没有见过我妈。

    无人管制,我爸开始不分昼夜地酗酒,混迹于各种赌博场所,我时常挨饿。

    幸好我有我哥。

    他给我做饭,第一次差点把厨房给烧了。

    他给我洗衣服,第一次将我的内裤搓出个大洞。

    但我永远都不会离开我哥,他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我哥身上比别人多长了一块叫做尾巴的骨头,那就是我。

    我终日游荡在这栋老楼周围的胡同和巷子,无法理解“自由”的含义,只知道上午去公园看结在树上的石榴和柿子成熟,下午四处寻找我哥的踪迹,等他放学回家带着我远走高飞。

    我并非独自一人,老楼里最不缺的就是孩子。

    他们和我哥同龄,读完初中却不再上学,整天骑着自行车穿街窜巷。

    某天他们突然发现我的存在,用自行车包围成圈将我关押,拿走我哥留给我的零钱买山楂冰棍和泡泡糖吃。

    他们嘻嘻哈哈的,说要跟我做朋友,还给我起了个“傻瓜”的绰号。

    我哥没教过我“傻瓜”怎么写,我误以为是类似地瓜的东西。

    总之都很好吃。

    于是我对着他们呆头呆脑地傻笑。

    他们说我每天都应该把零钱送给好朋友。

    我欣然接受。

    我哥老不在家,我越来越想念他,开始偷穿他的衣服,连同内裤。

    见了面,朋友们总要问我今天是不是也穿的我哥的内裤。

    我非常自豪,回答说是。

    朋友们笑得人仰马翻,又问我是什么颜色的。

    我确实记不得,便转过身拉开裤绳仔细看了看。

    “黑色,有小猫。”我说。

    等我哥回来,我立马将新交的朋友和那场游戏全都告诉了他。

    彼时我哥已然长得又高又瘦,肩膀也宽,鼻梁骨上还架了副无框眼镜,平静时整个人显得异常冷漠。

    我哥也不爱笑,被他抱进怀里时,我总拿手指将他的嘴角往上挑。

    他不会生我的气,先抚摸一阵我瘦削的脊骨,再亲一亲我的脸和嘴。

    医生要我多摄入维生素,家里常年备着些便宜水果,都是我哥买的。

    帮我削好一个脆桃,我哥听完什么话都没说。

    浅粉色的脆桃很好闻,不过还带着点酸甜的味道,我吃完一半将它放在桌上,抬起那张弱智脸询问我哥出门去做什么。

    我哥让我今晚乖乖睡觉。

    我听我哥的话。

    睡醒,我发觉我哥白净的脸上平白无故地添了几道深色的淤青。

    他的上半身只穿了件白色衬衫,不像平时的整洁,扣子都敞开着。

    我还看见他左腰上多了一片暗红的痕迹,蔓延到肋骨之上。

    像火焰。

    此后我再也没有任何朋友。

    如此度过漫长的三年。

    直到我哥高考结束,他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找到一份暑假工,白天同样不在家。

    某晚我爸在烟雾缭绕的牌桌上听来消息,自作主张地收了别人几万块,要将我卖给一对中年夫妇做孩子。

    这是我亲眼看见我哥揍人,像失控的疯子。密雨般的拳头毫无章法地挥落在我爸身上,随着骨头断裂的声音砸得闷响。我爸嘴上叫骂,没躲几个来回便如烂泥似的瘫倒在地。

    “再敢做这种事,”我哥揪着我爸的衣领,将鼻青脸肿的他拽起后沉声威胁,“我杀了你。”

    第二天我哥就结了工资,带我离开蓉城。

    去千里之外的南京城,我哥和我搬进新家。

    照样是在老城区,狭窄的出租房里只有我们两个人。

    窗外有棵青苹果树,生命旺盛而蓬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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