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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第1/2页)
可靠,做事踏实,尽管嘴上没把儿,什么浑话胡话都说出口。也还是大家眼里的靠山,也是家里的唯一的顶梁柱。 他们都说我对他算是仁至义尽了,死了这么多年,我还在顾他的家,顾他的爸妈。我总是低着头笑笑不说话,我回应的也永远都只有一句,今天我请客。 啤酒如果能堵住嘴巴,应该也能堵住思想,我是这么认为的,可世事总不如意,啤酒没有扼杀我的回忆。 食物塞进嘴里的时候,察觉不出什么喜悦,只有饱腹感,咸的甜的,或者只尝的出他喜欢的口味,记不清了。 今晚的风,凛冽的穿过发丝。 我早就不养头发,不再每天早晨用劣质的便宜发胶梳什么二八头,二八头,他是这么笑话我的,也会在某些时刻突然问我怎么这么帅。但他死了之后我就把头剃了,短发显得我的五官更凶,眉角的疤看起来很不好惹,其实那是别人拿酒瓶砸在我脑袋上落下的痕迹。 那天他看到我满脸血,哭的很凶。 消息发到手机上的时候我是不信的,他也是喜欢胡说的角色,他们都说我们俩这张嘴最好是别流入市场吓唬别人了。 下一秒我就接到他家里人的电话,他们在电话那头咆哮,痛哭流涕,他说就是有我这种变态才会害他这么年轻就被阎王爷带走。 阎王爷看不下去我们两个恶心的爱情。 那年我还没有触屏手机,我握紧了手里的老旧按键机,指节的血色被绷没了,惨白,这也是他用剩下淘汰给我的,我没钱,兜里的钱买不了一碗加了排骨的面,抽几块钱的红双喜。 我说他是小孩,实际上他也确实差我四岁。只是我也长不大,那时候也没少被他说一把年纪还这么幼稚。 那年我二十二,他十八。 我早就没读书了,出来打工有一天混一天的过。去酒吧端盘子,收酒瓶,还是在网吧兼职网管,ktv服务员,我都干了。 那天他穿着校服跟进酒吧,我记得他。 上个月替朋友在高中顶班做了一天保安,他是唯一一个在深夜请假出校门回家的。 我不让他进我说他是未成年,他硬要跟我理论。我没有听他一套套的歪理,最终还是把他赶出去,或许我有我的私心。 后来我总是看见他,很不巧,鬼使神差的孽缘。我是不想他学坏的,最后他却和我这种烂到没办法再爬起来的角色混到一起。 后来我会接他放学,背在肩上的负担从来都比课本要沉重,我只能接过那些具象的沉重,不让他被压垮。 老旧的自行车,车轱辘的芯爬上铁锈,骑起来费劲,吱呀的叫,我笑了两声跟他说和你叫床一个声儿,小耗子似的。被他照着后背抡了两拳,他气笑,那也算是笑了,笑着就能暂时把学习的压力扫开。 我说走呗,带你去吃面。 他说好。他坐在自行车后座,手臂环在我的腰上,抱得很紧,我甚至能听见心跳。 他是被打死的,被一群混混,还有几个针对他的同学。那还不是足够开放的年代,他被孤立,一直到他死我才从他父母的咒骂里提取到那些关键字。 他喜欢男人的事被最好的兄弟传给其他同学,他们私底下把他当笑柄,这些我都不知道的,我只知道他脸上的笑容一点点减少,闭口不答,变得沉闷。 他被推进昏暗旧巷的时候我在哪,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他们带着钢管,带着刀,砸在他的腿上,身上,打断了小腿骨,再也长不回来,失血过多,最后通通融进了我的血rou。 我被推出医院大门,到最后我都没有看见他的脸。 但他出现在我梦里,每个晚上。鼻青脸肿的模样,拉了张椅子安静坐在我床前,我看着他,问不出任何一句话,撕裂的疼痛。 然后我又听见他爸妈的声音,他也听见了,我们两个人没有交流但我看见他脸上无声的挂下两道清泪。 “狗娘养的,畜牲,变态。” 我没有反驳,我也的的确确是个畜牲。 我没有再爱上其他人,但我干过其他人。性与爱在我这里已经没办法画上等号了,我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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