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国宴席 之一 珍珠的力量_第十三章事实真相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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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事实真相 (第2/5页)

听使唤流下来,哭得跟小泪人儿似的。

    「别哭了!是我要娶你,又不是我爸妈要娶你!别尽说些傻话,乖!」他将我拉进怀里,双手不断抚m0着我纤瘦的背,温柔安抚我。

    我把脸埋在他肩膀上。

    啜泣了许久,小脸儿从他怀里抬起来,他捧着小脸蛋,不舍地亲吻我眼帘上的小小泪珠。

    良久…………

    理智渐渐恢复清醒过来,我轻轻推开以诺,轻声说道:「我想出去散散心!」

    「我陪你出去!」

    「不!我想要一个人静静。」我坚持。

    「你一个人出门,我不放心!」他脸sE担忧说道。

    我撇过头去,转脸不看他,赌气嘟嘴说道:「我不要你陪!今晚我想一个人静一静,自己开车出去兜风,你别理我。」

    以诺禁不住我的执拗的牛脾气,只好答应。他递给我车子的钥匙,脸上写满了「忧虑」二字,再三嘱咐我开车小心,务必在凌晨之前抵家,别在外面游晃太久了。

    我默点头,拿着车钥匙,来到车库,开了车门,坐上驾驶座,发动引擎,车子驶出豪邸,一路开往市中心的瓦斯灯街区。我打开车窗让夜风吹进来,一阵冷风吹拂在脸上,那种冰冷的感觉从脚底窜上大脑。脑海中的思绪纷乱,我刻意忽略双眼传来的阵阵酸涩感,y把酸楚的泪水吞回腹里,但无奈怎麽眨眼,泪水还是不受控制的从眼角滑落下来。

    瓦斯灯街区位在圣地牙哥海港边,充满十九世纪维多利亚式建筑物,整条街上都是餐馆、酒吧、俱乐部、电影院及艺廊等,类似台北天母区,是许多年轻人热Ai的聚集场所,每到周五或周六夜晚,会见到许多打扮时髦的帅哥、辣妹们到酒吧狂欢小酌或跳舞。今夜,我把车子停在街道旁,进入一家门面低调的小酒吧。

    小酒吧是一间旧木式建筑,里头灯光昏暗,墙壁上贴着黑白旧照片,吧台旁边摆放一架古老的黑胶圆形唱盘机,正播放1950年代的蓝调老情歌,酒吧内带着雅痞和古典风味的家俱摆设,呈现出古老英l风情的怀旧感。

    酒吧内约莫有七、八名顾客,我找了一个靠角落的位置,脱下披风外套,坐了下来。我点了一杯莱姆伏特加,一种碳酸饮料再加上一点儿酒味,上面点缀着几片柠檬和冰块。手里轻摇晃玻璃酒杯後,我轻啜了一口,酒味有一点儿呛辣,我郁闷的放下酒杯。

    复古的蓝调乐曲在耳畔流动,Y郁的旋律好像一位情感凋零的年少寡妇,深夜哀愁地含泪思念丈夫,充满无尽怅悲,无限愁思。听着听着………更加深心中的懊闷。我郁闷地端起酒杯,咕噜咕噜仰头一饮而尽。喉咙一GU强灼热感,「咳咳」———连咳了二声,差一点儿将胃里的东西全部吐出来,心想:「好难喝!」

    唉!原本想要用酒JiNg来麻痹自己,仿学诗仙李白豪爽的借酒浇愁。无言面对人生的无奈与矛盾时,李白说他的愁是「万古愁」。此刻,我不禁要问:「这万古愁是能用酒消掉的吗?」为什麽酒JiNg下肚後,我反而更加愁怅呢?更加郁卒呢?无奈呀无奈!为什麽我只感觉到举杯浇愁,愁———更愁。

    酒JiNg迅速在血Ye里乱窜流,T内感到一GU灼烧热,脸颊泛出一抹微醺的红嫣。

    隔壁桌一名约莫三十岁的男子,手拿着一瓶黑麦啤酒,大摇大摆的走路腆肚子,好像怀孕几个月似的,他脚跟向外踩走外八字步到我的桌前,嘴里叼着一支烟,嘻皮笑脸,皮笑r0U不笑搭讪:「小姐,一个人喝闷酒多无聊。不如,我来陪你喝酒聊天!」

    微醺的h灯光下,视不清他的长相,只瞧得他一头粗乱卷发,脸上线条深邃犷野,身材高大魁梧,微秃的啤酒肚,身穿短袖的休闲衫,露出一截结实粗壮的黝黑手臂,及膝的蓝灰sE海滩K,脚上一双海滩夹脚鞋。尚未等我回话,男人肆无忌惮的一PGU坐下来。

    我酒醒了半分,当场愣了一下子,心想:「这个人是怎麽回事?不请自来!」

    男人挒出嘴齿微笑,开口找无聊的话题搭讪,他C着一口不太标准的国语:「嘿!一个人喝酒不寂寞吗?来!我陪你喝一杯。」他拿起手中的一瓶黑啤酒,替我桌上的空酒杯斟满酒。

    「要你管!」我抢过来空的酒杯,不让他倒酒。

    他当场愣了二秒钟,放下举在半空中的一瓶黑啤酒,一副无赖的笑脸打趣道:「小美nV,没想到你小脸蛋儿如此标致可人,脾气却如此泼蛮!」

    见他轻薄嬉笑的样子,就令我讨厌,我极不耐烦说道:「你很烦耶!本姑娘没兴趣陪你喝酒,请你离开。」

    男人被浇了一头冷水,有点儿自讨没趣。不过,他并不打算放弃,他猛x1一口烟,嘴里缓缓吐出一口云雾,继续陪笑搭讪:「你看!来这里喝酒的人都有伴,只有你没有伴,不如我们凑成一堆,你看如何?」

    吼!生平从未见过如此厚脸皮的男人,真烦人!

    我被他搅烦得有些乱心,不想再搭理眼前这位无聊的男人。我拉下一张臭脸,冷漠不屑地说:「我最讨厌与你这种轻薄的男人喝酒,无趣又没品!如果你不离开,那麽———我走!」

    我一把抓起椅背上的外套,起身往酒吧外头走。离去时,昏h的灯光下,注意到他右脸发际上有一道刀疤,此人该不会是混黑社会的吧?

    匆匆走掠过他身边,我用力推开酒吧大门,朝海港边走去。一阵凉风迎面吹过来,把我的披风外套都撩开了,我赶忙把外套扣子扣上。这凉风也把三分酒意都给吹醒了,头脑清醒了许多。

    一个人漫步在海港边,走在海堤上,深x1一口海港腥咸的空气味道,夹杂街道另一边酒吧林立飘来的啤酒味,空气中形成一种特殊的混杂气味。夜里的海景是黑蒙蒙的一片,除了港边停艘的大大小小渔船,只能远见黑sE海面上的一点点金光,那是在夜间海上捕鱼的作业船只。

    我低头走着,找着一个空旷的地方,坐下来观赏夜sE。风在耳边呼呼地吹着,今晚儿的月sE特别迷离,宛如我飘泊不定的灵魂那样带着淡淡的哀愁,暮sE中闪闪点点的星空都为我叹息。

    我把头深深埋在膝盖之间,久久不已。

    忽然之间,右边不知不觉的悄悄多坐了一个人。

    祂,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旁边,无声无影,有如一缕轻烟儿,让人感觉有如飘影儿鬼魅般的恐怖。

    他浑然不觉地出现,安坐在身边,真让人吓了一大跳。

    我转眼圆睁睁地瞧着他,上下打量他。

    「咦?奇怪?这人好面熟!似乎曾在哪儿见过面………一时之间,却想不起来………」

    啊!我想起来了!

    他是曾经在星巴克咖啡里见过面的那位白衣怪咖,自称———上帝。

    我用力r0u一r0u眼睛,再次张大圆眼睛,确定没有眼花看走眼了。

    「祢……祢祢……祢怎麽会出现在这儿?这里可是美国耶?距离台湾需要飞越一万九千多公里的广阔太平洋。」我支支吾吾,带着半信半疑的口吻。

    祂笑答:「我是无所不知,无所不在的上帝啊!」

    「哦!」我顿时恍然大悟。原来,上帝不受空间限制。祂可以随时随地来到意念中想去的任何地方,不必搭船或乘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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