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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点: 「善恶两面人」是一个复杂的概念。这种人可以同时表现出利他与利己的行为,某些方面善良,但在其他方面则表现出自私或残忍的一面。 有坏人觉得自己是反派的吗 只有立场不同的人 没有真正的好人与坏人 好人做过坏事,坏人也做过好事 为了保护家人、愿意堕入深渊 你说他是坏人,他家人觉得是好人 你说他是好人,受害者家属觉得是坏人 律师的角sE并非单纯接受因果论,而是作为当事人的专业法律代理人,理解案件事实。在法律框架内,客观分析事件,为当事人寻求最符合其利益的解决方案,并将其转化为具有法律意义的论述,以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保障。 表面上看起来善良的人,他们的行为可能无意间造成伤害,而外表不友善的人,其出发点或许是出於善意。 只因为社会大众对「好人」和「坏人」的主观划分,这种划分往往是复杂且动态的,缺乏绝对的客观X。人们总是会根据一个人的行为举止来判断,但法务相关人员要警惕先入为主的观念,在理解行为的动机时,考虑其背後复杂的人X与脉络。 有些时候,善意的行为如果执行不当,依然会产生不良後果。 人类的本质是否能改变,以及Si刑在吓阻犯罪与剥夺人权间的权衡。 若一个人有教化潜能,则剥夺其生命即意味着剥夺了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刑真的能有效遏阻犯罪 说的不错!全程不以案例做延伸,全以因果来阐述!不以好人还是坏人来论述而是看证据来判断是否犯罪!在法院判决确定前,律师的职责是确保当事人权利受到保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并确保案件审理符合正当法律程序。 余漫赞同其观点!却不觉得闻言一会因此改变。 为什麽呢?余漫看着台上正在做结辩的人。 沉稳的嗓音、淡定的口吻说着违心的话!闻言一明明就很有潜力成为法律掮客的啊! 明明我可以跟着他吃香喝辣的啊! 反方:质疑教化可能主张维持Si刑 论点: 「每个人都值得拥有幸福的权利」受害人家属是、受害人更是。而这些幸福都被加害人给摧毁殆尽! 反对Si刑的理由居然是:执行Si刑无法回复受害者的X命,「杀人偿命」的说法於现实上无法成立。 律法都还不了受害者公道!谁能? 「经过长时间、多次的交叉询问和观察,一个人是很难假装的。」 那些看似友善的人们,每一个微笑背后都可能暗藏锋利的刀刃。善与恶的界限在虚伪的面具下逐渐模糊,每一次真诚的交谈,都可能是一场JiNg心编织的Y谋。 人生挺有意思,好人做了一辈子好事,却只做了一件坏事叫「原形毕露」,坏人做了一辈子坏事,最後做了一件好事叫「浪子回头」? 台湾的法律为了感谢回头的浪子给了他们一个可教化的法律权利。 可有考虑过被害人家属的感受?被害人的冤屈? 对法官而言,一个错误的Si刑判决,意味着国家以正义之名杀害了一个无辜的人,这种不可承受之重,使得法官在面对任何一丝疑点时,都宁可选择较为保守的无期徒刑。 「有无教化可能」是法律上的判断,不管神职人员或心理学者都只能提供所见的行为证据。忽略人X的复杂面与「人大抵都怕Si,但有些人确实关不怕」的事实。 却在量刑过程中让法官们找到了一个好理由「有无教化可能X」成为回避Si刑的关键因素之一,「教化可能」一词的发明成了通往废Si路上的中继站,Si刑犯的保护伞。 根据美国联邦证据规则:「不得将特殊法律争议交由非法律专家判断。」 「请法官不要再以教化可能来当判决理由。」成了检察官在开庭时最想说的一句话! 闻言一听到反方的结辩时的话!心有同感,他也想站起来鼓掌,偏偏不行!因为此刻两派人马立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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