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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认为邪恶是可以被祛除的,就像liftacurse那样。实则不然,他们能够想当然地提出这一点,很明显是因为他们不是我们当中的一员。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有些人天生感觉不到美,我可以理解。 而有些人,在生命的早或晚,能够感受到召唤。我不喜欢听从命令,就当作是自己心里话,仅此而已。 我从孩提时代就被唤醒了,溺死小鸭子或许只是一小部分。我热爱血腥场面,马车碾死人,女人从楼上跳下来。脉搏鼓动着,在收紧的指节下失去了跳动的能力。我能理解为什么杀手能捅出第29刀,那会相当累。同时也很满足。 我当然很尊重生命,也不愿意看见亲近的灵魂离开。但破碎与迸裂赋予了这具躯壳其他的意义,我没有试图逃离自己的灵魂,有时我会想rogrammedlikethis。 后来我逐渐理解了一切。 牧羊犬的职责就是让狼不要混进羊圈里。 而秩序成为了某些人的职责,或许农场主会认为将狼砍断手脚是一种最快捷的方式。尽管无法将天生的恶从灵魂中根除,它也已经不具备威胁了。 但如果这是一种注定的命运呢,我们本身并没有选择角色的权利,自然地产生截然不同的需求。 问题不在于你是否享受,而是是否去做。 行动才是审判的标准。 我也很感谢能够身处一个并不发达的城镇,远离那充斥混血物种的边疆。所以我能够坐在这里思考,是这副可以感受到不同愉悦的灵魂重要,还是不让手上沾血更有意义。 毕竟我才初步感受到不同作品的区别不是吗。还没有到那种挑剔到决定自己创作的地步。 也或许是因为我没有被降生成那个更具威胁力的物种,我没有天生的力量,没有流淌全身的、叫嚣着的可怕激素。我没有好胜心,比起将对手干掉,我宁愿做一具尸体。 在童年余下的时间里,我学会了笑和鼓掌,他们喜欢这样。除此之外我一事无成。 墓园四周的树被修剪成圆而扁平的模样,我猜园丁不爱看它自然延伸的样子。 我无意间走进高耸的穹顶下,一段乐声飘进脑中,在壁画间回弹,像撩拨着天使或神明。 但回应它的只有空旷回声,确实,这事实上只是一片死寂的丛林。 音乐的进程没有如我哼鸣地那样响起,反而以一种无法预测的方式延续着,我走出小教堂,走到另一侧的广场上,隔着人流眺望。一个衣着褴褛的人坐在地上弹琴,脸不是全然白净的,但看得出来他梳洗过。我走到他面前,他却像没看见我一样,继续自顾自弹唱着,我也没有说话,看着他眼中的火焰。 他的灵魂又该是什么味道的呢。比起Ale又会苦到哪里去,或许甚至连回甘的余地也没有。 我表演的趣味性与他相比应当算是相当拙劣。所以我没有笑着为他鼓掌,只放了枚硬币进他帽子里。 回家的路比以往好走,治安官靠在街边向流浪汉问话,天眼看着全黑了,我尽力凭着路灯的光绕开地上的水洼。 地上有一只落下的鞋,皮质的,带着尖细的跟。然后我在厨余垃圾中看见了一只脚,乖顺而柔软地垂下,斑驳地散着乌青血点,我猜她的脚踝被拧碎了。 再往前走了两步,我忍不住屏住呼吸,她鲜红的裙子被撕开,连同她的胸膛与腹腔。肠子滚落到地上,混合着一些内脏碎片、泥土与烂菜叶。 色彩变得很简单,白黄红,无非是支棱出来的肋骨,冷却掉的脂肪,还有淌了一地的血。 她很美,毋庸置疑,我四周看了看,巷子里只有水洼中映着的无数个我,除此之外再没有人了。 最终我俯下身去替她穿上了鞋,然后在理智的催促下离开。 手揣在风衣的兜里,路过了三条小巷,我回了家。抬脚在台阶上蹭掉了泥,把帽子随手挂在衣架上,最终坐在壁炉旁,酒液挤出了肺中最后一口冷气。我的心从来没有跳得这样快过,脑海中闪过无数句诗,我几乎要以为自己爱上她了。 在某一刻,我决定冲到书房,脑子甚至动得比手快,没有什么好赞美的,我想我终于知道下个故事该写什么了。 雨霁的夜晚与红衣女人,我这样写,斯嘉丽是个很适合她的名字。 还有呢?她独自走在巷子里,红砖墙的另一侧是肯宁汉一家开的店,但像现在这样的夜晚里已经没有客人了。她孤独走着,影子被拉得很长。四周冷得令人发慌,就在她吸进第一口烟时,身后传来了脚步声。 她不敢向后看,只好加快脚步,在经过一盏盏灯的途中,影子被反复拉长缩短,拉长缩短,随着频率的加快,她跑了起来。 可惜高跟鞋并不是发明给女士跑步的,她在家门前的一个路口摔倒了,鞋跟卡在了砖缝里——它们在冬天变成了高跟鞋的陷阱。她的脚踝也扭坏了,她像只被困的羊,绝望地向后看去。但跟着她的人并不是想象中的开膛手,而是个穿长风衣的绅士。他替她穿上鞋,灭了那支跌在地上的香烟。 我竟写到一半在书桌前睡着了,还好早就放弃了使用钢笔,不然墨水该浸湿整页纸了。从打字机下拿出昨夜的成果,几乎不像是我的作品。 我试图回忆那种感觉,几乎像一个人握着我的手,像一个紧紧依附在我脑后的亡魂,借助我身体写下的语句。 两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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