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番外二《洛逐》 (第1/2页)
备注:透过顾俊瞳的感应,二人找到了洛埋名。 以下正文 白龙缓缓降落在大漠中无人之处,待身上人儿在h沙上站稳脚步,才变回人形。 洛昭言看着久违的滚滚h沙,心底一阵感概,一切的起点都在这片土地之上,在她心中难以抹去。 二人对视一眼,慢慢往盈辉堡方向走去。方才远远看了一眼盈辉堡,貌似还有人烟居住。但,没了水源,连金翠州的河水都快g涸了。虽然没见过二百余年前的西域是什么情况,不过眼下过了六年应该是被打回原形了。 她们并未做什么伪装,只是洛昭言在远远看见盈辉堡城门时,停下了脚步。 顾俊瞳看着她,道:「昭言,要不我还是替你施法易容一下吧?」 洛昭言沉默一下,缓缓点头:「好。」接着闭上眼。 片刻后,顾俊瞳道:「好了,昭言,睁开眼吧。」 洛昭言睁开眼,好奇道:「变成如何?」 顾俊瞳搔搔头:「呃......就一般般吧。」转头看看四周,刚好有一处小水漥,她将人拉了过去。 洛昭言低头一看,顾俊瞳给她变得脸确实是一般大众脸。 顾俊瞳拿出一件斗篷披在洛昭言身上,道:「昭言这件衣服红的很显眼,还是遮起来吧。」 洛昭言点头:「嗯。」 此时,顾俊瞳变成一只黑狼,道:「易容只有二时辰,我们快进城去找吧。」 洛昭言:「嗯!」 …… 洛昭言带着忐忑的心进城,发觉无人发现之后,看了顾俊瞳一眼。顾俊瞳会意,低头闻了起来,向着一个方向走去。 洛昭言跟着顾俊瞳走,越走表情越是严肃,因为他们正在往盈辉堡之前的游民乞丐区走去。 靠近乞丐区没多久,便听到一群小儿的SaO动。 「竟敢抢我们的东西!」「打Si你!」「揍他!」 走近一看,竟是一群少年正在角落围殴一名手无缚J之力的男孩。 顾俊瞳跑过去恶狠狠叫了几声,那群少年吓得马上逃远了,洛昭言立刻跑上前查看那男孩的伤势。 男孩身上衣裳破败脏乱不堪,双脚因着没穿鞋而磨破了好几处。 洛昭言将昏迷的男孩抱进怀里,眼神充满心疼与期待看着顾俊瞳,问:「阿瞳!是不是他?」 顾俊瞳点头。 此时,一位老者走了过来,道:「这孩子也是可怜,双亲三年前将他丢在这后便没再回来,据说是被怪物所害。这孩子独自一人在盈辉堡艰难求生呢。唉......还记得这六年之前,西域至少还有当时的洛家主会帮忙解决沙匪与怪物之事。这六年没了洛家主,再也没有人愿意去解决啰......」 老者说着说着就走远了。 顾俊瞳看着还在发愣的洛昭言,道:「带着他走吧,此地不宜久留。」 洛昭言忍着泪意,点头:「嗯!」 …… 回到大漠无人处,顾俊瞳变回人身,撤掉洛昭言的易容,接着立刻给男孩查看伤势。 她道:「严重营养不良、皮外伤,还有些内伤。」接着她拿出一颗丹药,给男孩喂下,谁知那男孩睁开眼,张嘴狠狠咬下正要收回的手掌。 顾俊瞳「嘶!」一声,立刻伸手掐男孩脸颊,迫使男孩松口。 洛昭言道:「阿瞳!」 男孩看似弱小,力气却大的很,马上挣脱洛昭言怀抱,跳下地要逃,只是没跑几步路就被人跩住后领子提了起来。 顾俊瞳咬牙切齿道:「我救了你,竟敢咬我?」 看着不断在半空挣扎的人儿,洛昭言上前道:「阿瞳!」 顾俊瞳看向她,道:「昭言,他警戒心很强。」 洛昭言道:「我知道。阿瞳先将他放下,我来跟他说,好吗?」 顾俊瞳沉默地将男孩放回地上,洛昭言立刻上前蹲在他面前,温和道:「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看了洛昭言一眼,低下头小声道:「没有名字。」 洛昭言一愣,道:「那,你可愿与我们走?」 男孩看了几眼四周h沙,问:「能吃饱吗?」 洛昭言点头微笑:「能,阿瞳做饭很好吃。」 男孩缓缓点头道:「好。」 顾俊瞳发了一封纸鹤出去,低下头对洛昭言道:「我让绣儿乘云来石过来接应,需要一段时间。趁这时我再进城去替他买衣服鞋子,你们在这里等我。我会设下结界,小绣儿来了或是我回来了自会解除。」 洛昭言点头道:「好。」 顾俊瞳后退几步,在他们周围设下结界后,转身轻功离去。 顾俊瞳离去后,洛昭言抬手轻轻r0u了r0u男孩的脑袋,男孩不似刚才警惕,还乖乖地任她动作,只不过男孩心中还是很疑惑:「你们......为什么要带我走?」 洛昭言一愣,倒是没想过这个问题,偏生她又是个不会说谎的人,张着口愣是没说出什么。 男孩看她一脸呆愣样,也没想要她回答,这几年他看过的坏人多的去了,还没见过如洛昭言这般的。不过她们既然说要带他走,那应该不会是坏事。 此时一阵古怪声音从男孩肚子传来,二人皆是一愣,男孩扁嘴撇过头,洛昭言则是莞尔一笑,从行囊里拿出一块小饼递到男孩眼前。 男孩看了她一眼,伸手接过。 …… 小半时辰后,顾俊瞳提着一个包袱回来,四周结界撤下。 她将包袱递给洛昭言,道:「昭言替他换上吧。」接着转过身背对他们。 片刻后,洛昭言道:「阿瞳,好了。」 顾俊瞳转了回来,看着男孩一身红装,点点头,接着席地而坐,吐气一口气,道:「绣儿大概还要一段时间才会到。不如,先取名字,如何?」 洛昭言也带着男孩坐下,顾俊瞳向男孩介绍道:「我叫顾俊瞳,她叫洛昭言。我们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