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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头七 (第3/3页)
,不是这样的,我从来没有那样想你……” 文洙健却并没有松开他:“哥,这一次请听我的……”他紧紧地抱住他,“哥哥,让我问问你的味道就好了,像小时候一样……” 文洙贤的记忆似乎也随着他贪恋的动作而渐渐变得柔软起来,回到了他们彼此最深的回忆里:“小安……” “哥……”文洙健狠狠地嗅着他的气味,眼眶渐渐湿润,似乎他想要对哥哥的说的话有很多,但是一时间竟不知道要从何说起,就那样哽在喉头,变成了一声—— “哥……永远不要离开我,求你了……” “怎么会呢……” 迷离的夜色给他们这段禁忌之恋最动人的温度,文洙贤轻轻拍拍他的头,像儿时一样温柔地安慰他道。 “小傻瓜,别怕。” 【文洙健的日记】 2013年4月7日京畿道水原小雨转晴 这一年来,我和哥过着平静的日子,哥在享受他的大学时光,我在清世建设靠着郑源财混得风生水起。可我一直都知道,我还有没做完的事情。 哥总是那么善良,似乎他总是能原谅一切,可我无法做到,就算他能放下,可我却要替他永远记着,不是为了记住痛苦本身,而是为了避免重蹈覆辙。 落日沉入远处城市的缝隙间,通往山丘的道路上,太阳下腥咸的小雨微微沾湿了地面,提着的斧头上有铁锈的味道,让我有点分不清它和上面的鲜血。 最后一具尸体是警方正在通缉的在逃犯,可我已经等不到警察把他抓回去了,我要亲自解决掉。 我用斧头在无人区的一棵老树下松软了土壤,然后一斧头扎进去,砍出一片我需要的新鲜土壤。 第一次碎尸的时候,我尚且会感到恐惧,而现在我已经熟练了。对于杀人碎尸这件事情,我不能说是完全麻木无感,只是比以前更加熟练,至少我能够在受到刺激时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不至于失控而坏掉事情。 先挖出一个浅坑,然后把尸体放进去,在浅坑里为尸体套上一层黑色的坚固塑料袋,防止碎尸时把血液弄得到处都是,等一下把尸体切割好以后再在浅坑的旁边挖一个深坑,然后把碎块推进去,埋藏好就行了,碎掉的尸块比较容易腐烂。准备好一切之后,我站在坑边平复有些复杂的心情。 盯着那个纯黑色的袋子,我竟然有一种空虚的感觉,仿佛明明一切都过去了,而我却还是要奋力记住那些痛苦的过去,他们并没有给我们的生活再次带来新的痛苦,我却仍然要杀掉他们,而杀死他们的过程本身也是我回忆痛苦的过程,就像是生生揭开了我被烧焦的皮rou,露出下面粘连着的溃烂皮肤,让我再一次面对它。 那一瞬间,我迷茫了,我竟然不知道我这么做是对是错,就像他临死前求我的那样,他也有他的家人,或许他的家人是无辜的吗? 老树上突然落下几滴水珠,像是它的眼泪。 然后对准尸体大概是肩膀的位置,我举起斧头,狠狠砍了下去。 是对的。我对自己说,我没有错。这是我曾经对哥许下的誓言,我一定要做到,哥受过的痛苦需要有人为他买单。他们用我威胁哥的时候怎么没想到我也是哥唯一的家人呢? “……” 三年前,就在我知道哥被姜道英重新抓走之后,我搭上回汉城的班车,去金海会找郑孝彬,跪在他的面前,问他怎样才可以救我哥,我知道他有办法,如果郑源财出手从姜道英手中救出我哥也许就是他一句话的事情。那个时候郑孝彬笑了,他问我能为他做到什么程度,我说什么都行,只求他能救哥,而郑孝彬却说,那要看我有没有那个能力了。 他把我和一群陌生人一起关在一个斗兽场一样的笼子里,他们的体格和我差不多,眼神充满着杀戮的威胁,我有些惊恐地看向郑孝彬,不明白他这是要干什么,直到那些人拾起掉落在地上的武器互相砍杀的时候,躲开在我猝不及防时朝我挥来的斧头,我才明白了郑孝彬的意思。 原来笼子中的我们都是穷途末路的人,而能活得郑孝彬帮助的这张“门票”却只有一张,就算是要替他卖命那也是有门槛的,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有那种资格。 我们只是有钱人的笼中兽罢了。 除了文大元之外,我从未像个专业杀手一样杀过任何人,所以我不敢。我只想尽量躲开那些朝我而来的猛烈攻击,直到我被人扑倒,那人压着我的身体,他手中的尖刀死命地想要扎进我的眼睛,我用力推着他,我的胸腔上下剧烈起伏,仿佛在照镜子一样,猩红着要滴血的双眼,看见了他那张悲恸到极致而扭曲的脸。 1 那时候我好像明白了,如果我无法杀掉那些人,就有人要杀掉我,这是谁能活下去的问题,而我并不想死,我还要去救哥。 我不想的……我明明不想杀了他们……可是我别无他法,我要走出笼子。 郑孝彬看着从鲜血淋漓的笼子里出来的我,笑着夸我,说果然没有看错我,将来我一定是他手下最得力的狗,一定不会亏待我的。 而我回过头望去,我的身后确实堆积的尸骨,郑孝彬甚至都不会在乎他们的名字。 掩埋完尸体回到车上,小雨留在挡风玻璃上的水渍还没消失,我换了件衣服,用镜子检查自己身上有没有沾上血迹。把尸体埋在这里是不保险的做法,若是在海边,我会选择将尸块裹上鱼饵扔进海里,可现在似乎只能这样了,至少我现在没有力气再把它挖出来。 回到江南还有一段路程,我感到手臂有些颤抖,有点握不住方向盘,只好趴在方向盘上休息了一会儿。 那个男人临死前的眼神和求饶声一直在我的脑海中回荡着,我不断劝说着自己他是罪有应得,我根本不必在意。 可是我的手上已经沾满了鲜血。 回到家已经是夜里10点半了,哥听到一楼玄关的开门声赶紧顺着楼梯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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