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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第1/2页)
不知道大哥究竟是被哪一句话惹怒,他拽住我的衣领,像拖一条死狗一样,头也不回地地往楼上走。我被拖拽得一路踉跄,险些摔倒,还要伸手去掰他的手指。 这个过程是极安静的,除了脚步声和碰撞声,谁也没有说话。 大哥说张奕华是家里的皇帝,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呢?而我就比较倒霉,变成了他朝堂上唯一一位大臣。说大臣都算抬举我,我应该是没有被阉掉的太监。他不会在乎我是否走得稳步子、看得清前面的路,所以我也不会向他求饶。 他打开卧室的门,用力一拽,将我重重推了进去。我光着脚,在光滑的地板上打了一滑,好不容易站稳。我摆出一张无所谓的臭脸,捂着脖子看天看地,就是不看他。把我领子都拽皱了,真不知道心疼钱。 房间里只开了一盏很小的床头灯。我小时候怕黑,总要房间彻夜开着灯才能睡着。长大了又莫名其妙很讨厌光亮,恨不得拿冬天的棉被当窗帘,把窗户捂得严严实实才好。床头灯作为过渡,让我可以慢慢接受更亮的灯光。 我走到床边,直接关掉了它,又往床上一倒,埋在被子里,打了个哈欠,然后瓮声瓮气地讲:“我要睡觉,您可以出去了。” 我哥当然不会听我的。 他毫不示弱,啪一声打开了我卧室的顶灯。 那灯实在太亮了,亮到它打开的一瞬间,我的眼眶和太阳xue都像被什么东西撑大一般,穿插着隐隐的刺痛。 我闭上眼睛,把自己埋进床褥里。开着灯,连闭上眼睛看到的黑暗都是那么的虚浮,无法使我安心。 大哥打开了衣柜门,他拨动着衣架,挂钩在横杆上来会摩擦。我看过,衣柜里面全是新衣裳,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买来的。我哥知道我的尺码,因为我从十九岁以后就没再长高了,更没有变胖。 我妈为此还抱有小小的遗憾,按我小时候的生长速度,她总期盼着我能长到两米一,从此变成顶天立地巨人,这样的话,不管我去到什么地方,她都可以一眼看到我。但与此同时,我妈又是一个很善于安慰自己的人,她总说,现在也很好,你已经很高了,总不好比你大哥更高,你是弟弟嘛。 我趴在床上,偏过头去,用一只眼睛偷看我哥。 他确实很高了,也很有力气。 看来繁忙的工作并没有压垮他,万贯家财也没有腐蚀他。 我每天都会在小学cao场上散步,成功拦下不下十次横空飞来的足球,都这么自律了,也还是掰不开他抓我衣领的手。 他从柜子选出了几件衣服,拿在手里又浅浅看了两眼。 我赶忙闭上眼睛,继续鸵鸟一般埋进被子里。 没过两秒,那些衣服就从空中飞过,径直落到了我的身上。 控制狂,我穿什么衣服也要管。 衬衫和牛仔裤有什么不好,虽然便宜,样式也不算精良,但这是我用自己的工资买的,我穿在身上很有成就感。他买的衣服是贵,难道贵就一定意味着好吗?我咬着牙,披着那几件衣服慢吞吞地爬起来。回头我转手就把它们挂到网上卖了,替自己赚个差价,然后买更多的便宜衣服。 “张奕华的事,我会去帮你处理,我找人问过了,他伤得不重,”洪怀啸站在门口,衣衫整齐到我想往他身上泼墨。 “也没把他往死里打啊,”我三下两下脱掉身上的衣服,裸露着脊背,懒洋洋地拽过一件貌似是睡衣的上衣,“当然不重了。” “你现在竟然学会打架了,小杰,假如阿姨知道,她一定很伤心,”他搬出我妈来,听得我想笑。 “我妈要是投胎成功了的话,现在正好也是爱哭的年纪,”我往自己身上套那件衣服,头闷在衣服下摆里,看到一片鹅黄色的光,好像我被装在一个有点扁的灯笼里,“估计她没有心情管我。”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变成这个样子,”他忽略我的挑衅,继续他冠冕堂皇的教育。 “哥。” 我忽然叫他一声,让他愣了一下。 “怎么了?” “你会跟张奕华说我是你的弟弟吗?”我看着他的眼睛,面无表情。 洪怀啸沉默了。 我问他:“如果你不愿意在外面承认,为什么要叫我小杰。” 他还是没有回答。 这个问题是不会有答案的,我耸了耸肩,抓过他刚刚扔过来的衣服,一件件查看,最后只选了一件卫衣,把其他的通通扔到了地上:“谢谢哥送我礼物。” 他扫了一眼地板,没有多大反应,淡淡地:“不喜欢这些,就再买新的,明天我让胡笑陪你去。” “我买的,你不喜欢,你买的,我不喜欢,”我慢悠悠地阐述。 “慢慢挑,总有能让我满意的,”他抬手关灯,房间顿时漆黑一片。 我依旧坐着,望着他站的方向,眼睛习惯了一会儿,就又看得见他了。 他也没有要走开的意思。 我知道,他也还在看我。 洪怀啸视力很好,曾经在人潮汹涌的游乐场,他一眼就可以找到我。我的手腕上甚至没有系气球。 他再次开口了,声音很低,像叹息:“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一定要跟他一样。” 说完这句,他转身离开了,还帮我关上了门。 真贴心。 我咬破了腮里的rou,血流出来,满嘴淡淡的咸腥。 门刚一关上,我就被抽走了所有力气一般,一头进在枕头。 手伸进枕头下面,被沉沉的压裹着。这是我安慰自己的方式。 我睁着眼睛放空了一会儿,从枕边抽出了手机。 满屏的未接电话和短信。 我叹口气,想也不用想,一定是燕林哲。我随便点开一条未接,回拨回去。 那边很快就接通了,传来青年人着急的声音:“小河?小河,你现在在哪儿啊,有没有事。” 听见他的声音,我忽然觉得很委屈,我捂着眼睛,疲惫地讲:“我没事,我只是回家了,回家躲几天。” “......回家?”燕林哲丝毫没有因我这句话放下心,反而更着急了,“是回你那个哥哥那里吗?” 燕林哲是我的邻居,说是邻居,就只是住在同一个小区而已。且我是租户,人家是业主。 燕林哲养了只萨摩耶,名叫丢丢。第一次见面时,他在遛狗,而我刚买了早餐,睡眼惺忪地往学校赶。 丢丢那时候还小,不知道怎么了,一见到我就追我,吓得我拔腿就跑。牵着狗的燕林哲也跟着一起跑。 我本来就懒,不爱动,没跑几步就累了,心想,算了,就让这小狗咬我一口吧,不就是打几针的事儿嘛,我不怕疼。我都做好心理准备了,站在原地等待血盆狗口,结果,丢丢并没有咬我,他只是咬了我的裤腿,不停地拽。 燕林哲的皮肤很白,他跑得脸都红了,满头的汗,一边喘气,一边结结巴巴地向我道歉:“......不,不好意思,它刚来我家,我还没有和它相处好。” 我经历此等大起大落,已经十分感恩上天了,看他这副文弱书生的样子,也没想计较,只说了一句:“没关系,我还没被吓死。” 燕林哲腼腆一笑:“我要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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