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撮合爸妈我死而复活_1狗狗化人来到主人身边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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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狗狗化人来到主人身边 (第1/2页)

    “姓名。”

    “欢欢。”

    “年龄,死因。”

    “七岁,死于保护我的主人。”

    白衣人低下头看那个蹲在云朵上的大家伙:“你这辈子做得很好,尽职尽责,保护了好几个小朋友,最后也保护了你的主人。”

    “你可以转世当一个命很好的人,现在还有什么愿望吗?”

    金毛犬犹豫了一会,乌黑的眼珠抬起来。

    “我想再见我的主人一面。”

    白衣人摸了摸下巴:“你的主人们已经分手了,你想见哪个?”

    大狗的尾巴低落地垂了下去。

    “我都想见。”

    白衣人走上来,摸了摸它的脑袋:“嗨,别太丧气,我多给你一点时间,怎么样?不过千万不要露馅了,知道吗?”

    狗狗热烈地扑进他的怀抱。

    不得不说,狗就是这么讨人喜欢呀。

    青年站在镜子前,认真地整理着衣服,工作牌上有他的名字:何欢。

    何欢的头发天生偏金,太阳下就是金灿灿的效果,留得也偏长,快到了肩膀,第一次来人类世界找工作时常常被误以为混血儿。

    眼神非常地好使,眼瞳又大又圆,是清纯可怜的下垂眼,俊美高大,还带着小动物似的懵懂纯真,来到梧城的这两年已经完全俘获了周围人的欢心。

    一进狗狗俱乐部何欢就被包围了。

    边牧在旁边有些傲娇地漫步,柯基扭着小屁股追他,尾巴几乎要甩到地上了,金毛们全都蹭在他身上,哈士奇因为进不了内圈而仰天长嚎。

    旁边的新同事目瞪口呆地看着何欢那一圈的火爆场景,另一个同事拐了他一下:“没见过吧?那位就是咱梧城的真人迪士尼公主——其实我更想叫他狗王,他就跟上辈子当过狗似的讨狗喜欢。”

    “就是可惜了,今天就要离开咱梧城分部了,毕竟这人才太少,老总把他调到首都去咯。”

    何欢一个个听它们说话。

    边牧:“汪汪。”

    你今天就走,以后还回来吗?

    何欢轻轻对他说:“有时间我一定会来看你们。”

    但他时间有限,任务紧急,实在是不敢打包票。

    哈士奇正嚎着:欢子,你走了我可怎么办啊——

    谁给我喂rou罐头啊——

    何欢摸它的狗头:“放心,那个新同事人挺好的,不会亏待你的。”

    跟狗狗们一一道别后,何欢和新同事交接好了工作内容,也仔细地介绍了每只狗子的习惯性格,新同事虽然没经验,人还是挺认真,一直拿着本子写写画画的。

    何欢侧眼一瞄,看到了好几张丑得很有冲击力但又很有特点的狗狗肖像。

    新同事嘿嘿一笑摸了摸脑袋。

    何欢点点头:“挺好,你这么认真对它们,它们都感觉得到,你一定能胜任这份工作的。”

    新同事把笔收起来,有点好奇:“何哥,看你挺舍不得这些狗狗的……不是说老总也说过,你不愿意去首都就让你在分部当总经理的吗?为什么还要去……”

    “没别的意思哈,就是看它们都怪舍不得你的。”

    何欢拎起一只抱着凳子腿就开始耸动起来的卷毛小泰迪:“因为那里有我的家人。”

    同事了然地点头,原来是为了家人去啊。

    何佳嘉曾经和无数个主人一样,以“爸爸”自居,而和他谈了五年恋爱的余树奇自然就是“mama”了。

    虽然何欢在了解了人类社会两年后,对这些称呼感觉微妙,可他的确还将那两个人当做他的家人。

    即使他们自己都已经分开了。

    这次去,他要拯救那破碎的家庭!

    首都居家办公的何佳嘉打了一声喷嚏,抽了一张纸巾,眼镜下的一双眼睛还紧紧盯着屏幕上的代码。

    扔纸团,抛物线,漂亮——等等!

    “啪。”纸巾团毫无波澜地砸在了垃圾桶边缘,何佳嘉有点强迫症,顺便也起身活动活动筋骨嘛,他这个年龄的程序员需要注意养生了。

    于是站起来,弯腰捡起纸团,抛进垃圾桶。

    顺手拿了一杯水,放到电脑桌前。

    透明的水和透明的玻璃杯在一起,映出那张照片。

    一只金毛犬,一对情侣。

    四年前的他们,余树奇还是那个笑得平平淡淡的样,但手挽着自己的臂膀,看起来就多了几分真实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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