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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男子征了一下,并没有回答对方,而是径直走到马槽那里将自己的马匹取了回来。 阿来看对方并没有理会自己,变失魂落魄的垂下头去,狠狠的啧了一声,自问自答道 “我何德何能,可是...”我真的想成为有用的人,而不是每天在这个破酒肆里端茶递水。阿来并没有把心里话说出来,他望着那白衣男子上马离开了。 黑色短打便装男子也跟在后面,时不时回头看向自己,突然调转马头回来说: “行,行走江湖,那,那家伙多,多有不便,见谅,我们有,有要紧事,告辞。”这一路来喝过的水都比这黑衣男子说过的话多,而且他们二人同行时更是话少。 那白衣男子加快了马步,毫不理会跟在后面的家伙。 突然后方传来一阵吆喝声,二人同时回过头去。“嘿,那可以告诉我你们名号吧,至少,求求你们了。” 白衣男子忍俊不禁,但奈何那小孩实在是热情,饶是沉默寡言的他也招架不住,于是便握着剑双手作揖。“在下乡野村夫,有名无姓,单字一个竖,某还有要紧事,就此别过。” “我叫阿来,来去的来,那竖大侠,以后再见面,能收我做徒弟吗?我很能吃苦的。”阿来赶紧追问道。 “某并无能教的出手的招式,旁身用的伎俩,不学也罢。” 旁边的黑衣男子听的甚是震惊,那次跟他交手后虽一时打得难舍难分,可到了后面自己却是处于下风了,什么叫做旁身用的伎俩。 “你,你这家伙,什,什么叫旁身的伎,伎俩,这么骗小孩,真的好吗,我看,看他挺喜,喜欢你的,不如,如就收,收了他吧。” “你这么热心肠,不如自己收了吧。”竖是半点兴趣皆无,更不想惹事上身。 热风扬起三人衣袂,更是掀起了竖遮挡右边脸的白发,露出了那半在白皙脸庞上烙下rou粉色的狰狞伤疤,若不是20米之外,阿来能看得更清楚。 原本明媚的阳光不知何时变幻了颜色,仿佛老天爷换了张脸,细微的热浪开始掀起了地上的风沙,那风带着沙尘的气息扑面而来。 “要变天了。”抬头看了一眼天色,竖重新调转马头,约莫着时间,不出半个时辰就能去到佣兵团那里,此时再不走等沙尘暴来了就更走不了了。 说起为何要去佣兵团那里,是因为眼线给的线索就在这大漠上的一支独立佣兵团出现过。而那支独立佣兵团正是两年前帮助和伊玄时半道反水的家伙,他对背叛者没什么好评价的,但最后也多得这群家伙。 谁钱多谁是老板这种人还是不要招惹的好,哼刀马也是这种人,不过,刀马算是有自己的原则的家伙吧。 说起来刀马的爱人阿育雅也在那复仇后受邀加入了佣兵团,也算是个铮铮铁骨的奇女子了,竖打心底里敬佩她。 继续往西行二十里左右,那支独立佣兵团的根据地就在那里了,竖看了眼天色继而看向前面的家伙道“此行到此结束,该分道扬镳了,你去找你的人,我去杀我的人,就此别过。”竖将斗笠紧了紧,抬头忘了不远处的分岔路口,不等秦琼回复便双腿一夹马肚,扬长而去。 只模糊听到背后传来一声珍重,竖神情凝重的点了下头。 此行得加快脚步了,不知道这沙尘暴是什么规模,回忆起两年前那次可真是死里逃生。 而沙漠深处,却有一支以打劫过路商贩的盗匪,此时正在等待他们的猎物上钩。这支队伍一共二十二人,皆身着粗布麻衣,腰间佩弯刀,还有几个负责弓箭和长矛,他们躲藏在隆起的沙丘后和高处的石缝中,弓箭手负责掩护,长矛和弯刀负责出击,杀人越货,一气呵成,他们干这行已经有好几个年头了,现在带着几个新来的弟兄,顺便教教他们实战。 这支盗匪的头目是个四十不到的男人,汉人面貌,皮肤黢黑,却讲着一口流利的吐谷浑语然后切换到回纥语又切回到突厥语和汉语,能和所有人无缝交流。甚至有统一的作战指令,可仔细一看,这群盗匪面容各异,均是来自不同地方的人。 只要听指挥,别瞎cao作,基本一票就能拿下,甚至还遇到过几波规模不大的罗刹,虽然苦战,但也能从这群恶鬼中逃出生天,有了前车之鉴,就会总结经验,然后调整和改进,于是,在这茫茫沙海里,只要不是那些大规模的队伍和那些装备精良的商队,他们常常大获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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